买方条款和条件

1. 司法管辖区;合同订立。本《采购条款和条件》(“条款和条件”)适用于由公司、公司的子公司、附属公司、后继者和受让人(“买方”)对《条款和条件》、买方对此附加的任何文件以及买方指示卖方或融合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任何通信(统称“合同文件”)中描述的货物或服务(“商品”)进行的采购。 出于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目的,司法管辖区为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司法管辖区”)。 在这些《条款和条件》与其他任何合同文件发生冲突时,应以前者为准。 “卖方”是合同文件中所识别商品的商家。 买方并非经营商品的商家。 卖方有下列任何行为,即被视为已经接受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 (a) 签署合同文件的任何一份文件;(b) 将任何合同文件的书面确认函发给买方;(c) 在收到任何合同文件后,就商品与买方进行通信或着手执行;(d) 在收到任何合同文件后的十 (10) 日内没有反对关于商品的通信;(e) 交付商品的任何一部分;(f) 接受商品任何一部分的付款;(g) 以其他方式暗示卖方接受任何合同文件。 买方可以在卖方接受前的任何时间取消商品采购。 一经接受,卖方则不可撤销地同意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对商品进行销售和交付。 如果任何交易方针或贸易惯例所提供的任何确认或其他文件及任何条款的规定与买方的合同文件不一致或是对买方的合同文件的补充(特此将不一致或补充的规定排除在本合同以外),则买方在此反对并拒绝这些规定;买方的提议和义务明确地以卖方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接受为条件。 合同文件是买方和卖方之间关于商品的完全且排他性的合同(“合同”),只可凭借买方授权代表的书面签署方能进行修改。 在本合同中,“包括”的意义将被视为“包括但不限于”。

2. 修改、撤销。买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指示修改或要求卖方修改商品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本合同的范围,包括这些事宜:检查、测试或质量控制;卖方同意立即进行这些修改。 由这些修改造成的执行价格或时间方面的任何差异,将由买方在接受买方所指示形式与细节的文件后,公平地进行调整。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遵守本第 2 条。除买方终止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权力外,买方还可以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原因、通过向卖方提供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此类终止一旦发生,买方将向卖方支付以下款项(不重复): (a) 按照合同文件完成并交付且以前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格,以及 (b) 卖方根据合同完成商品时发生的在制品和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且这些成本在数量上是合理的,并且可以恰当地分摊在已经完成的合同部分(条件是卖方已经将这些在制品或原材料交付给买方),减少卖方根据买方的书面同意所使用或出售的任何货物或材料的合理价值或成本以及任何损坏或毁坏货物或材料成本的总额。 买方不会为卖方制造或生产的、超出本合同明确授权数额的成品、服务、在制品或原材料付款,亦不会为卖方标准库存中存在的或已经可以销售的任何未交付货物或原材料付款。 根据本条进行的付款不得超过买方可以为终止日期时尚未交付的商品支付的综合价格。 除非本条作出规定,否则买方没有义务直接向卖方或因为卖方分包商的诉求而进行以下付款:本合同终止所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未分摊管理费、索赔款的利息、产品开发和工程成本、设施和设备重新布置成本或租赁费、未摊销折旧费或者总务和管理负担收费。 自终止生效日期起六十 (60) 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综合的终止诉求和充分的支持数据供买方进行审计,并在此后按买方的要求迅速提供此类补充和支持信息。 买方或其代理人有权对与卖方的任何终止诉求有关的所有账簿、记录、设施、工作、材料、库存产品及其他项目进行审计和检查。

3. 价格。商品的价格应当获得各方同意并经过买方确认,除非买方书面同意,否则价格应包括所有其他费用,包括外国、联邦、州以及地方税费(仅有法律规定买方需要支付的销售税除外)、关税、进口税,运输、包装、包装材料及保险的成本。 除非买方全权自酌决定并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任何价格或额外费用的增加,包括任何利息或财务收费,均不得生效;如果买方同意提价或额外费用,则在做出此类同意至少三十 (30) 日后方才生效。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说明,否则应以司法管辖区的货币支付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到期金额。

4. 担保。卖方表示并保证:(a) 卖方在财务上有偿付能力;(b) 经过授权/许可提供商品;(c) 拥有可销售的所有权和权利转让商品;(d) 商品没有产权负担且没有抵押权益和留置权;(e) 商品不侵犯任何商标、专利、著作权、设计或类似的知识产权。 除卖方已经提供或买方已经拥有的其他任何明确或隐含的担保外,卖方在法律允许的交付(或更换)日期后的最长期限内明确且无条件地向买方保证:除非另有规定或经过买方同意,否则所有商品均为新产品,具有一流的质量,可以进行买卖,适合买方的具体目的,不存在材料、工艺、制造和设计缺陷(不论潜在与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卖方目录、产品手册和产品的其他表述、描写、样品、模型中规定的较严格的规格和说明,满足最高的工业标准,并且有适当的容器、包装和标签。 所有担保均有益于买方及其后继者和受让人,且应在任何检查、交付、接受及付款后仍然有效。 卖方应全面地转让所有来自卖方供应商的适用于商品的担保(无需买方花费成本,)并将这些担保与商品一起交付。 卖方应赔偿、抗辩并使买方免受任何及所有损失、责任、费用、索赔或要求的损害,包括律师和顾问费以及卖方或卖方代理人以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方式(包括间接、偶然、必然和惩罚性损害或损失,因买方单独疏忽造成的除外)违反本合同、疏忽、重大过失或导致人身伤害(包括死亡)、财产损害或经济损失(包括对卖方、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的其他行为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对买方进行任何此类索赔,买方将把此类索赔通知卖方,并在卖方承担费用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根据卖方的合理要求,就对此类诉讼进行抗辩而提供协助。 买方应有权(但并非义务)对任何由卖方赔偿的索赔或诉讼的辩护或和解进行控制,且由卖方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买方的选择,卖方有义务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来承担任何此类诉讼的辩护,但买方可以自行承担费用,联合自行选择的律师,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协助辩护。

5. 交付。商品的交付日期(一个或多个)就是各方同意且买方确认的日期。 买方保留对部分或超额商品交付进行全部或部分接受或拒绝的权利。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 (a) 商品的所有交付均应使用买方选择的承运人以 DDP(完税后交货)方式运抵买方选择的地点(如2000 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中的定义),且 (b) 在 DDP(完税后交货)交付地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后,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应传递给买方。 时间是执行本合同的根本。 卖方应对商品、代表买方持有的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并为此类损失或损坏以及卖方执行合同带给买方的其他任何风险的采办适当的保险。 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为买方提供证实此类保险的证明,并将买方列为此类保险的附加被保险人。 每次运送的商品均应附有装箱单。

6. 检查。 买方有权(但并非责任)在商品加工、使用或转售前对商品进行检查或测试,且加工、使用或转售不应构成对任何诉求的弃权。 如果买方在发现缺陷后合理的时间段内就此类缺陷进行投诉或通知,则应当视为及时。 对任何商品的付款均不应视为接受这些商品。 如果买方已经接受商品,则商品未能符合第 4 条中任何担保的情况将构成不一致,此类不一致将大大减少此类商品对于买方的价值,因此,买方可以收回对此类商品的接受,而此类接受是因为任一下列条件所导致的: (a) 根据合理的假设,此类不一致应当可以纠正而没有得到合理纠正,或 (b) 如果买方因为接受前的发现难度或因为卖方的保证而未能在接受前发现这些不一致。

7. 付款。付款条款以显示在合同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在买方接受所有商品以及所有相关发票后的合理时间内,付款将到期。 卖方将为买方进行的每项付款提供进行此项付款的发票。

8. 遵守法律。卖方同意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规定、法规、规范和条例,包括关于就业和歧视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 卖方将安排由政府官员进行的所有检查和批准,必要时包括清关或其他进出口义务。 卖方不得向买方的采购代理人提出或提供任何酬金、礼品、付款或任何有价值物品,也不得向买方的任何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代表提出或提供任何酬金、礼品、付款或任何有价值物品,以图直接影响此人对本合同各项规定的监管。 买方希望按照最高的法律和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9. 赔偿。除合同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以外,买方和卖方仅享有适用法律提供的权利和赔偿;然而,假如商品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未能按照合同文件或其中规定的交付日期提供,或者卖方未能严格遵守或严格遵照任何合同文件,则买方可以全权自酌运用以下一项或多项赔偿使自身获益,不论买方是否已经全部或部分地接受商品: (a) 全部或部分地取消本合同;(b) 全部或部分地拒绝商品,并将其退给卖方(风险和成本由卖方承担)以换取全额退款,卖方须立即支付;(c) 拒绝接受其他的任何商品交付,而不必对卖方负责;或 (d) 就买方可能已经遭受的任何损害进行索赔,包括任何必然损失或损害(包括针对与任何已支付或应支付第三方的金额有关的损害或赔偿进行的任何索赔)、买方已经接受的不合格商品在价值方面的任何差异,或任何收入损失、利润损失,或者商品供应或买方使用或转售商品而导致的任何合同损失。 即使合同文件或其他任何声明(不论书面或口头)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买方(通过其代理人与否)不因任何他人、公司或方面遭受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或伤害(包括任何间接、偶然、必然、特殊或惩罚性损害、损失或伤害等)承担赔偿、抗辩、挽救或使其免受损害的任何责任,不论是否有任何语言表达或隐含这些假设意义。 即使合同文件中有任何相反情况,买方可以在司法管辖区适用的诉讼时效允许的限制时间段内进行任意诉讼。

10. 争议解决。除非本文中另有规定,否则因本合同引发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按照在司法管辖区内根据进行仲裁时有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约束加以解决,因此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对仲裁员进行的仲裁裁决作出相应判决。 仲裁结果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有文件、答辩状和判决将采用司法管辖区的官方语言。 仲裁判决将以本合同规定的付款货币进行陈述;如没有规定此类货币,则以司法管辖区的货币进行陈述;判决原因应在仲裁判决中说明。 仲裁员无权变动或修改本合同的任何规定。 协议各方将均摊仲裁员的费用和成本。 买方可以全权自酌就买方因本合同引发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求向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卖方就此将不可撤销地服从司法管辖区内法院关于任何此类诉讼的管辖权。 如果买方按以上所述提起诉讼,卖方不得在此诉讼中提起在合同项下属于仲裁的反诉。

11. 保密。买方可以向卖方披露与本合同谈判或执行有关的技术或商业信息。 卖方同意对此类信息以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信息保密,包括买方对本合同的兴趣或本合同条款的存在。 卖方不得出于执行本合同以外的用途,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或使用此类信息,且卖方不得向买方披露任何卖方视为机密的卖方信息。

12. 管辖法律。针对国内销售,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将管辖本合同以及合同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其法律冲突原则的制约。 针对国际销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销售公约”)将在适用范围内并按照其中的限制,管辖本合同以及合同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即使有以上规定,当本合同(包括这些《条款和条件》)与《销售公约》的规定不一致或相冲突时,则由本合同的规定管辖并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按照本协议第 6 条的意义,如果存在任何此类的不一致或冲突,本合同的规定将被认为替代《销售公约》的规定。 本合同或《销售公约》的适用未能明确解决的问题,将根据司法管辖区的内部法律解决,不受其法律冲突原则的制约。 针对不受《销售公约》管辖的国际销售,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将管辖本合同以及合同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其法律冲突原则的制约。

13. 通知。除非合同中其他地方另行规定,否则此后提供的所有通知和类似通信将使用司法管辖区的书面官方语言,并以具体情况下合理的任何方式递送。

14. 出让和委托。事先没有获得另一方的明确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转让或出让本合同,或者分包任何责任,不论是否通过法律操作。 未经此类同意的任何转让、出让或分包企图均属无效且没有效力或效果。 除非本文中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合同不得服务于非合同方或非合同方允许受让人的利益,也不得由非合同方或非合同方允许受让人执行。 因为违反反垄断/竞争的行为最终会影响买方,卖方特此不可撤销地将卖方现在及将来在任何外国、联邦和/或州的反垄断/竞争法律项下就商品而对第三方进行的所有诉求出让给买方(包括所有相关的原材料、零件和服务)。 一经知晓任何此类潜在的诉讼,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通知所有相关的第三方:此类诉求已经出让给买方。

15. 不可抗力。由任何超出卖方合理控制能力的原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文件下的义务,则卖方将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卖方不应因经济困难、市场状况改变、资金不足,设备、材料或供应不可用或成本增加,或劳动力困难等原因而免除责任。 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任何所谓的“不可抗力事件”。 因为任何所谓“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以(但并非义务):(a) 完全或部分地终止本合同;(b) 全部或部分地拒绝商品,并将其退给卖方(风险和成本由卖方承担)以换取全额退款,卖方须立即支付;或(c) 拒绝接受其他的任何商品交付,而不必对卖方负责。

16. 知识产权。合同的一方并不将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给另一方的信息、文件或财产内的任何专利、专门技术、商业秘密、商标、版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转移给另一方,以下情况除外:(a) 卖方有权单独为买方生产并供应合同规定的商品而使用买方的知识产权;(b) 如果商品是实验性的、为买方定制或开发的(包括任何作者的原创作品或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的艺术品),为生产或供应商品而构思、开发或首次变为实践的任何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均不可撤销地出让给买方,且卖方同意保留所有必要的用于证明此类出让的文件,并协助买方实现任何此类利益(买方同意在卖方协助买方实现任何此类利益的过程中付给卖方合理的成本),以及 (c) 如果本合同因为卖方过错而被终止,并且没有卖方的知识产权,那么买方无法合理地从第三方获得商品,则买方拥有非排他性的免除专利使用费的权利和许可来使用卖方的知识产权,以便获得、使用和销售替代的商品。 没有买方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使用买方的名称、标志或商标。

17. 总则。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赔偿将对适用法律所规定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赔偿进行补充,后者的所有权利和赔偿均属于非排他性的、积累性的。 合同任意一方放弃对任何违约行为行使权利,概不构成放弃对随后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规定被判无效,则该无效性将不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